对室内设计师的职业素质有哪些基本要求?
文章来源:www.bjhllzs.com 发布时间:2012-9-7
室内设计师职业素质的基本要求如下:(1)独立的思想观念。思想观念是设计创作的灵魂和构思的出发点。优秀的设计大师正是因为坚持自己的信念和理论,并以此指导自己的设计,因而能佼自己的作品山类拔萃,无论在美学、功能或技术层次上,都达到一船设计师难以企及的高度。而那些没右思想观念的设计师的作品,往往是缺乏生命力的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如同在沙丘上建房一样,是永远也益不起高楼大厦来的。
(2)深厚的文化素养。室内设计涉及大量的实用功能、物质技术、投资决策、心理活动、社会文化等方面的知识和理论,设计师如果不具备丰富的阅历和广博的知识,就无法处理设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难以创造出高水平的作品,这一点已为室内设计实践中无数成功与失败的例子所证明。反观许多失败的设计,主观上的原因大多是设计者知识面狭窄、技巧低劣、缺乏主见,无法协调、平衡设计中的各种问题,因而屡战屡败,拿不出高质量的设计作品。
(3)不懈的创新能力。设计师的创新能力是指设计音持续产生新的思想和新的设计方案的能力。一个具有不懈创新能力的设计师,总能够以超越常规的思维定势和反传统的思想观念,挣脱习惯势力的束缚,在习以为常的事物和现象中萌发思想的火花,激发与众不同的创意。优秀的设计师要具有超前的敏感性,强烈的求异性,深刻的洞察力,能够随机应变,巧妙解决设计方案中的疑难问题,不断拿出高水准的设计作品。
(4)出众的艺术审美能力。设计帅妥善于观察、捕捉生活中美的现象和美的形式,培养出众的艺术审美能力。这对于做好室内设计工作十分重要.必须持之以恒地朗着这一方向努力,坚持数年,必有成效。
(5)良好的职业道德。设计师是一个报酬高、竞争性强的职业,既要有独立的个性,又要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还要有承受压力、挑战自我的顽强精神。设计师要秉承“先做人,后做事”的原则,踏实工作,乐于奉献,在长期的业务磨炼中,创作精湛的作而或方案,充实自己的设计生涯。